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宣判是不会通知家属的,但家属通常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刑事案件中,法院宣判后家属一般不可以直接上诉。具体来说,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的,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的是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学斯教育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法院宣判后,家属一般是可以探视的。但具体的探视时间会根据判决是否生效、监狱的通知以及相关规定来确定。
一般来说,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家属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探视的。监狱会在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通知书,通知罪犯家属有关探视的事宜。家属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可能需要到相关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然后按照监狱的相关规定进行探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探视规定可能会因地区、监狱以及案件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