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刑事处罚有案底。免予刑事处罚也称免于刑事处分,是我国的一项刑法制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因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制度,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一种合法选择和判决。简而言之,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前提为有罪,结果为免罚,与无罪不同。因此,免予刑事处罚是有犯罪前科和案底的,同时需要接受训诫或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等。
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出现在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罪犯,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影响子女,父母有犯罪前科,子女不可以当兵,可以报考公务员,但对公务员政审有影响。
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硕识网提醒您,不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立案后经侦察后确认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就此终结。
免于处罚是有刑事犯罪的发生,但因其他法定情形,如行为人不满14周岁或不满16周岁等,作出的一种处理结果。
我国《刑法》中对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做出了规定,其中就包括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情况。如果对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