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有:适用范围不同;概念不同。法定不起诉是适用范围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酌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
学斯教育网提醒您,法定不起诉的六种情形是: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需要看是法定不起诉还是酌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一般是没有案底的。法定不起诉是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起诉,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虽也属于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但只是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还是会有案底。酌定不起诉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还是会有案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