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2个多月属于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阶段。在司法实践当中,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期限可以依法折抵一定的刑期。如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一日的可以依法折抵管制二日。

在看守所2个多月属于审查起诉阶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学斯教育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在判决后,并不会主动通知家属。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的,才称为罪犯或犯人,在此之前统称为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看守所的时间算服刑时间。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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