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不适用于哪些人群和群体

死刑不适用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审判时年满75周岁的人等。死刑犯能在执行死刑前与家人团聚,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

3.审判时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学斯教育网提醒您,执行死刑的程序为:

1.人民法院可以允许罪犯在执行死刑前申请会见其亲属或者近亲属;

2.人民法院交付罪犯执行死刑的,应当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对罪犯进行验证,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等情况,确保被执行人是判决、裁定确定的死刑罪犯,防止误杀,并询问罪犯是否有遗言、信件,并做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侮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在法医证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执行死刑的情况。

死刑犯能在执行死刑前与家人团聚。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若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但罪犯拒绝会见的除外。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确实无法与罪犯近亲属取得联系,或者其近亲属拒绝会见的,应当告知罪犯。罪犯申请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下遗言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但罪犯拒绝会见的除外。罪犯拒绝会见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及时告知其近亲属;必要时,应当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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