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书的申诉请求即申诉人申诉的目的,应写得明确具体,例如,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申诉,希望上级人民法院提审,不希望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请求事项应写:“请依法对本案提审,作出公正合法判决。”如果申诉人认为自己无罪,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诉的,请求事项写为:“请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宣告申诉人无罪。”
刑事申诉状的内容如下:
1.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在押申诉人的现押住所等。
2.事由。指何人因何案、不服何法院何字号的判决。
3.请求事项。写明申诉人请求人民法院要解决的问题。
4.申请事实和理由。这是申诉状的重要部分。首先叙述原判认定的事实,列示证据,然后针对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定性、适用法律、执行诉讼程序或对民事行政案件处理不公等错误的地方,加以申辩、反驳、纠正。
5.呈递机关名称、申诉人签名盖章、日期。
6.附项。申诉状副本份数和物证、书证件数。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学斯教育网提醒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