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什么负责

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法律依据

《宪法》第九十一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