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符合的条件有什么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出现履行能力严重恶化的事实,并且存在到期不能履行、难以履行或者不会履行的现实危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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