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赔偿是刑事赔偿吗

公安机关对于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一般是刑事赔偿,通常为对于因公安机关违法刑事职权造成权益损害的公民作出。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规定,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中所规定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

(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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