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要件如下: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即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客体为侵犯了我国正常的出入境秩序和我们政府的公信力、客观方面为对出入境证件进行伪造变造和出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出境证件”,包括护照或者代替护照使用的国际旅行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国公民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证件,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签证、签注,出国(境)证明、名单,以及其他出境时需要查验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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