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明知是毒品

以下情况被告人不能做出合理解说的,一般属于明知是毒品:
1、以虚伪身份或许地址处理邮寄手续,在其邮寄的物品中抄获毒品的;
2、体内或许贴身隐秘处躲藏毒品的;
3、以伪报、躲藏、假装等蒙蔽手法,躲避海关、边防等查看,在其带着、运送、邮递的物品中抄获毒品的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