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刑事案件的受理法院

刑事案件法院的确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
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3、对于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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