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人员肖像权受到侵犯怎么处理

被拘留人员肖像权受到侵犯,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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