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是如何构成的

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是这样构成的:

1、侵犯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以及国家有关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活动中携带爆炸物的行为。

3、行为人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二百九十七条

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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