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

1、指挥人员虐待俘虏的。

2、虐待俘虏三人以上,或者虐待俘虏三次以上的。

3、虐待俘虏手段特别残忍的。

4、虐待伤病俘虏的。

5、造成恶劣影响的。

6、导致俘虏自杀、逃跑等严重后果的。

7、其他恶劣情节。

法律依据

《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虐待俘虏罪是指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指挥人员虐待俘虏的;

(二)虐待俘虏三人以上,或者虐待俘虏三次以上的;

(三)虐待俘虏手段特别残忍的;

(四)虐待伤病俘虏的;

(五)导致俘虏自杀、逃跑等严重后果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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