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走私文物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走私文物罪的立案规定是:

1、二级文物不满三件,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不满九件。

2、三级文物不满三件,且具有造成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情节。

3、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

4、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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