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与安置房的区别是:

1.动迁房是指政府为拆迁安置而被拆迁的房屋,土地性质一般为集体土地,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房价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2.安置房是指政府或开发商为安置拆迁户而建造的房屋,土地性质可能是国有出让、可能是国有划拨、可能是集体土地,购买基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价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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