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集体土地建厂房征收补偿是怎样的

租赁集体土地建厂房的征收补偿是:

1.替代厂房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

2.厂房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3.地上物即厂房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

4.厂房拆迁搬迁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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