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可不可以

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无偿转让,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在转让时,应当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经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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