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服用地建的住宅可以全部评估吗

商服用地建的住宅不可以全部评估。住宅无法评估商业价值,即不能直接设定为商业性质。但是对于住宅商用的情况可以进行行政审批、转变用途,补交出让金及涉及其他行政部门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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