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怎么确权登记

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需要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公告期间内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依法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发放宅基地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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