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拆迁补偿诉讼费如何收取

行政拆迁补偿案件诉讼费的收取是: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按照0.5%-2.5%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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