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是否是拆迁

城市更新不是拆迁。城市更新相较于拆迁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发挥开发商等市场主体的作用,让民意做决定。城市更新一般由开发商和业主直签两方拆赔协议,拆迁一般由政府和业主直签两方拆赔协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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