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期徒刑是一种刑事处罚,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会被采取强制的措施。对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来说,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的开始时间才能确定什么时候能够出狱,那么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下面就由学斯教育网的小编带大家来了解吧。

期徒刑是一种刑事处罚,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会被采取强制的措施。对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来说,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的开始时间才能确定什么时候能够出狱,那么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下面就由学斯教育网的小编带大家来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1、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

3、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1、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3、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5、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6、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7、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8、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