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死刑后多长时间执行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是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死刑的,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要执行死刑的,下级法院收到死刑执行命令后七日内执行。
学斯教育网提醒您,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指的是在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的同时,剥夺他作为我国公民所享有的全部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学斯教育网提醒您,中国执行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枪决”是指用枪支、子弹射击犯罪分子,用于执行死刑的方法,是我国长期使用的一种行刑方法。
“注射”是指注射致命药物杀人的执行方法,注射死刑是一种更为人道、先进、文明的死刑执行方式,具有执行方便、痛苦少、死亡快的特点。立法中的“注射等方法”,是指比枪击注射更人道、更科学、更文明的方法。死刑采取枪法、注射法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