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联系是:二者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的权利;二者发生的前提是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等。二者的区别是: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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