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由什么构成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会道门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导致重伤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第三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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