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判处死刑还是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法律对判处死刑的罪犯很严厉的处罚,死刑作为最严厉的一种主刑,在适用主刑时就要求剥夺罪犯的政治权利,避免罪犯在获得减刑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实施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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