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晒吃湟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湟鱼被纳入《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是明令禁止捕捞的鱼类。

法律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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